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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续印发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

江苏人社 2020-09-12

      1月31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连印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举措。

方案中提到了哪些工作职责?
一起来看看吧!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


企业复工前

1

协助排查各地延迟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执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避免大量人员聚集。

2

督促各地延期或取消举办大型求职招聘活动,指导上线运行网络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提前采集和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供需精准对接。

3

协助解决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三类企业的用工招工问题。

4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在劳动关系领域制定政策、明确标准,并同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企业复工后

5

紧密结合形势变化,参与制定企业复工方案和应急防控预案并组织实施。

6

加强复工企业用工信息监测,调查了解外来人员返岗和上岗情况,协助开展职工健康防护工作。

7

督促指导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安全稳妥开展求职招聘等就业服务,满足复工企业用工需求。

8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援企稳岗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有效稳定用工岗位。

9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强化政策引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0

开辟快速服务通道,落实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政策。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

切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就业指导要跟上”的部署要求,开展引导性就业服务。

01

督促各地取消大型农村招聘集市,避免大量人员聚集。

02

开展返乡农民工定点监测和就业状况问卷调查,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和就业意愿。

03

企业复工前,加强宣传引导,采集本地就业岗位,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务工收入。

04

大力推广网络招聘和远程面试等全天候就业服务新模式,帮助返乡农民工求职择业。

05

企业复工后,多渠道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送岗入乡进村,搭建岗位供需对接平台,促进返乡农民工尽快返岗转移就业,有效满足复工企业用工需求。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
省人社厅

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收集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制定本省防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防控工作经验做法,提出指导意见。督导、检查各地人社部门落实有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政策措施的情况。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安排、培训计划和其他相关工作。

市、县(区)人社部门

严格贯彻苏人社明电〔2020〕4、6、7号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到人,监测、汇总、上报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病例情况、防控情况、好的经验做法。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自1月28日起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活动。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狠抓防控疫情重点环节,严禁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疫情防控,让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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